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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银行—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必由之路(18)
四,体制的制约
毛泽东曾经说过“我们不但善于打破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破”和“立”的关系,实质上是辩证统一的,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否定之否定”的认识论原理的。回顾中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历程,实际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破”和“立”的过程。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金融体制的束缚,基本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和市场化发展的现代金融体制基本框架。应该说,在这一基本框架下,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或者说,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先行一步,有利于中国金融体制向完全市场化模式完善和过渡。
纵观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全貌,虽然在较短的时间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是涉及体制的难点,重点,或者是本质的问题,至今未能有所突破,体制的制约依然是商业银行走向市场的最大障碍。
1,缺乏合理性的组织结构。
中国的银行是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的,其组织结构体现了典型的官僚机构的特点,不仅原来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后来新兴的股份制银行,都没有突破固有的计划经济组织结构模式,成了与市场经济并行的两个轨道上的列车。
考察大多数商业银行现行的组织结构,可以基本概括为“自上而下的机构设置,纵横交错的条块分割,业务对口的部门分工,头重脚轻的人力配置”。这四个方面从根本上脱离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充分暴露了传统银行组织结构以自我为中心,以方便管理为出发点的行政功能特色,难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
自上而下的机构设置,这是中国商业银行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继承的官僚体制之一。虽然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体制改革,可是坚如磐石的机构体系始终没有打破。每逢机构改革或者新机构的设立,决策者们最先想到的是机构规模和定岗定编,考虑的是设多少个部门,有多少个职位,定多少个编制;接着,根据主观臆断出来的机构规模,部门数量,人员需求招兵买马,封官定员;部门确立,人员到位,官位排定以后,各部门便开始闭门造车,研究制定各自的基本职能和职责范围。这中间,不免会出现一些争执,推诿和扯皮,因为谁都想争取多一点的权利,而不想承担过多的义务。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机构设置的程序是自上而下的,即先有总行以及总行的各个部门,再根据总行的模式设立分行,支行等分支机构。这种自上而下的机构设立,就像我们盖房子从房顶盖起一样,完全是没有市场基础的空中楼阁。
纵横交错的条块分割,这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权利分配,职责不清的弊端之一。所谓“纵”和“条”,就是自上而下的机构设置和部门对口。从机构来讲,一般有总行,区域分行,分行,中心支行(或者管辖支行),支行,办事处,营业所等。从部门来讲,一般都是根据上级部门设置的要求,分支机构也相应设立对口的部门;所谓“横”和“块”,就是在总行,分行,或者支行内部横向的部门设置以及同一银行的分行,同一分行的支行,同一支行的办事处等平级机构设置。从组织关系来讲,分支机构要接受上级机构的领导,并对上级机构负责;从业务关系来讲,分支机构的部门既要接受本机构的领导,又要接受上级对口部门的领导。同时,在同级机构的部门之间,同一区域的分支机构之间又有一个职责分工,业务协作,市场划分,客户争夺等矛盾。这样,由于银行内部的机构和部门设置的原因,天然地形成了纵横交错,条块分割的局面,是本来可整合的市场资源,客户资源,管理资源变得支离破碎,是本来可发挥的竞争优势变成了扯皮,推诿和内耗,市场的机会就在说不清,道不明,理不顺的内部纠缠中白白丧失掉了。
业务对口的部门分工,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部门型银行”粗放式经营管理方法之一。根据业务属性划分部门分工,实行对口管理,人为地阻隔了业务之间内在的联系,形成了以部门分工为特征的业务和产品垄断,使完整系统的银行客户界面变得杂乱无章,模糊难辨。客户和消费者面对的不是银行和相关的金融产品,而要面对银行内部的业务部门和其相应的部门权力。这样,一方面客户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不得不深入银行业务分工和流程的内部,晕头转向地东奔西走,以适应银行本身的管理需求。另一方面,银行由于前后台不分,业务流程重叠,部门分工脱节,带来了经营和管理上的混乱,造成了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加大了经营风险和管理的难度。
头重脚轻的人力配置,这是官僚组织体系带来的必然结果。由于自上而下的机构设置,纵横交错的条块分割,上下对口的部门分工,全部都建立在脱离市场,脱离需求,脱离实际的基础之上,所以在人力资源上,必然要围绕满足其上述组织结构而进行配置。首先,从总行机关来看,各路高手云集,八方贤才聚会,众星捧月,数百人维持着庞大的管理机器。从人员结构上看,总行管理机关汇集了全行的精英,大部分人学历高,待遇高,职位高,水平高。而他们所承担的工作却是千方百计地制造内部竞争,绞尽脑汁地创造繁琐流程,争先恐后地表现个人水平,废寝忘食地重复无效劳动。他们高高在上,靠的是文件报表遥控指挥;他们闭门造车,制定的办法脱离实际。“上面一道令,下面全行动;上面一个文,系统全变动;上面一动嘴,下面跑断腿;上面一句话,加班累倒下”。难怪基层银行的员工怨声载道,叫苦不迭。正是因为上级管理部门游历于市场需求之外,处心积虑地研究内部“制人”之道所带来的奇怪现象。其次,再看管辖分行,这是商业银行人才聚集的第二个环节。一般来说,分行机关内设十一二个部门,机关人数在一百二三十人(有的可能更多)。同总行一样,分行机关主要行使管辖职能,负责辖内支行业务管理和上传下达。第三,就是支行以及下属机构,这是目前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主要以业务人员为主,面对客户,面对市场,是商业银行市场和业务操作的主力部队。一般情况下同城支行人员配置在三十人左右,中心支行人员配置相对较多。通过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次的人员结构,我们不难看出商业银行系统人力资源配置的“头重脚轻”现象。一是大量的人才聚集在总分行管理部门,市场一线的人员层次较低。二是大量的高级人才都有一定的“官衔”和职务,游历在市场之外,坐在办公室,干着甩袖头的事,基层力量薄弱得不到充实。三是管理机关过于庞大,部门过多而设置不尽合理,人浮于事,管理成本过高,人力资源浪费严重。
2,缺乏科学性的管理结构。
由于组织构架不合理,管理目标就难以科学地贯彻到位,分工不清,职责不清,部门打架,流程不畅等结构性的弊端就会严重干扰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主要实行以纵向管理为主的结构模式,即总行,分行,中心支行,支行等从上到下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结构的特点是一条红线贯通到底,层次分明,结构简单,易于管理,属于典型的官僚管理体制。可是对于以市场为基础的商业银行来说,这种管理结构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远离市场鞭长莫及,多头负责无所适从,业务划分政出多门,权限管理诸多漏洞”。
所谓远离市场鞭长莫及,一方面说的是商业银行的管理机构都是悬在市场之上的空架子,管理结构是针对银行自身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没有结合市场需求的特点进行设计,从而和市场,以及市场的需求变化形成了“两张皮”,没有统筹兼顾,高屋建瓴,凸现了管理的狭隘性。另一方面,是指管理部门,管理人员,不深入实际,不深入基层,管理行为和市场行为脱节,管理方法和业务发展发生冲突,管理方式和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等。虽然许多管理人员或许体会到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但是管理结构和体制方面的制约使他们难以改变被动的局面。
所谓多头负责无所适从,主要是指各级长官负责制所带来的困惑。中国商业银行(包括已经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级法人,总行大多数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总分支机构之间则实行层层负责制,是四五层的宝塔式结构,一层对一层负责。在分支机构内部,实行的是行长领导下的副行长分工负责制。这种长官负责制的模式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难以逾越的组织性障碍。比如在总行层面,除了行长,还有数位副行长,行长助理等。理论上行长对董事会负责,副行长,行长助理对行长负责。可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业务决策等重大问题,由行长班子集体决策,集体负责,一把手不愿一个人说了算;在涉及人事安排,干部选拔,工程招标,对外采购等敏感事项方面,一把手的意见举足轻重。在对于基层机构和部门的管理方面,一般情况下总行副行长(行长助理)按照各自的分工分管几个部门和数个分行,分行行长、总行部门老总不仅要对总行行长负责,还要对分管副行长(行长助理)负责;然而在分支行层面,类似的问题照样存在,分行副行长既要对分行行长负责,又要接受总行分管副行长的领导,同一件事情要分头请示汇报,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领导之间的误会,工作之间的扯皮,相互职责不清等诸多问题。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基层领导只好事无巨细,不厌其烦,“见神就敬,见佛就拜”。
所谓业务划分政出多门,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需求按照部门分工切割成纵向管理的业务单元,纵横交错,条块分割致使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责任不清,政出多门。多头对外,打散了银行统一的客户界面,消费者无法享受一站式的金融服务,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划分的流程要求,无头苍蝇般的到处碰壁,办业务有了精神负担;多头授信,使风险管理权力分散,标准不一。多个体系重叠,多种流程并存,多个风险节点外露,多项风险关口失守,增大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多头市场营销,形不成合力,散兵游勇,各自为战,内部恶性竞争,外部形象受损。
所谓权限管理诸多漏洞,是指商业银行根据总分行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对于各级机构核定的业务审批权限,类似于政府机关的行政审批。一般情况下,业务审批权主要集中在总分行两级管理机关,基层机构对于客户办理的需要批准的业务得层层上报,经有权批准的部门或者内部专门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这种自下而上的层层上报和自上而下的层层审批,既脱离客户业务需求和市场运行的实际,又不了解申请客户的具体情况和业务背景,只能根据基层机构业务人员通过客户收集和提供的书面信息进行判断,其结果自然是“盲人摸象”似是而非。从表面上看,各级权限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可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诸多漏洞和风险隐患。一是基层机构基于完成任务和业务考核指标而急功近利,主观上希望自己上报的业务尽可能的得到批准,难免会发生放松基础审查,弄虚作假的情况。二是由于基层机构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制约,不能准确把握客户资信状况和每一项具体业务的风险节点和漏洞,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和客户信息失真失实,给上级审批的客观判断带来了困难。三是上级业务审批的主要依据是基层机构上报的文字材料,发现疑问或者资料不全时,还是要经过上报机构进行补充或者说明,上报机构自然会跟据上级批准机构的要求,千方百计地投其所好,蒙混过关。实践证明,权限管理并没有把风险控制的责任落到实处,许多经过总行一级批准的大额贷款出现了风险,其根源都是基层机构上报的基础资料信息失真失实造成的。
3,缺乏集约化的核算体制。
中国商业银行现行的经营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一级法人,多级经营,大多数银行继承和延续了传统的一级法人,多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就是在总行一级法人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分支机构根据总行下达的利润计划分级核算,单独考核。这种核算体制以利润作为各级机构综合经营的最终目标,分级核算,分级考核,效益与利益挂钩,有利于调动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分支机构之间比学赶帮,最终实现全行整体的经营战略目标。但是,在市场改革的实践中,一级法人,多级核算体制也暴露出一些系统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弊端,主要体现在:核算体系复杂,核算层次过多;核算数据失真,核算结果不准;资源浪费严重,工作效率低下;拖累流程再造,影响市场整合等方面。
核算体系复杂,核算层次过多,体现在总行,分行,支行各级机构都有核算任务,都要根据资金的来源,运用,上存,下借进行分级核算。实际上等于把一口大锅里的饭分成诸多小盆,在分成更多小碗,然后又由更多小碗集中到诸多小盆,在汇集到一口大锅。这个过程,在理论上讲是完全多余的,也没有那个必要。可是,为了体现各级机构的经营成果,便于综合考核,再加上传统银行的手工操作,不得不实行原始的核算办法,从基层开始分级核算,层层上报汇总。
核算数据失真,核算结果不准,体现在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内部资金往来,上存与下借等涉及的资金成本,相互利息计算中发生的归类不当,前拉后扯,计算错误等。再加上层层汇总过程中科目集中,费用调整,成本增减等人为因素,最后得出的利润结果难以精确地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
资源浪费严重,工作效率低下,主要是指各级机构都配有一定数量的会计核算人员和会计核算组织。这些人整天忙于记账和内部核算,经常加班加点,用现代化的电脑设备重复着手工劳动。本来每天的业务数据通过电脑处理直接上传总行核算中心,便可一步到位实现集中核算,可是基层分支机构还是每天要记账,平账,乐此不疲地坚守在无用而累人的工作岗位上。
拖累流程再造,影响市场整合,是由于多级核算带来的原始经营模式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多级核算是以利润考核为目的的,你要给支行下达利润计划,要考核它的利润指标,它当然要进行会计核算。可是,根据业务权限管理要求,许多银行的支行基本上没有多少业务权限,大多数业务,特别是资产业务都要由上级行批准,更何况一个支行的资金远远不能实现自求平衡,所以,给支行下达利润计划,在支行实行会计核算不仅是多余的,而且是愚蠢的。因为,支行是现代银行联系市场的终端和客户界面,本来它应开足窗口,全身心的投入客户服务,你给它下了存款任务,它要有一定的人力精力去拉存款;你给它下了利润计划,他要有一定的人力精力去推销贷款,他还要有一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会计核算。三下五除二,大部分人力都围绕内部考核忙活去了,柜面和窗口服务的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还能保证吗?再说每天为了内部核算和平账,本来对外营业可以持续到正常的下班时间,但是由于内部核算的原因必须提前终止窗口服务,结清当日的账务。这也是造成客户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的一个主要原因。
4,缺乏市场化的运营机制。
商业银行市场化运营的基础是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能使产品和服务转化为价值的灵活价格体系。价格不仅要客观反映产品和服务的内在价值,也要反映供求关系的客观实际。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价格管理的影响,中国商业银行的市场价格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因此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仍然处于缺乏科学依据的价格控制和价格扭曲的尴尬之中。一方面,在涉及利率,汇率等重大的价格制定问题上,国家仍然控制着生杀大权,商业银行只能根据国家制定的基准利率在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以国家公布的汇率进行交易,而不能根据自己的资金成本,供求关系以及国际货币市场变化自主决定。这样国家控制下的价格机制和商业银行市场化的经营运作要求天然地存在制度上的矛盾,银行间同质竞争的局面难以打破,差异化的竞争难以形成,市场化的步伐当然是跛脚的行进。在缺乏市场化的利率和汇率的经营环境下,银行家不需要具备高深的专业知识和市场技能,只需掌握加减乘除四则混合运算的技巧就能混一碗饭吃,这就是为什么是人都能当银行行长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在涉及银行收费等价格制定问题上,虽说监管部门有原则性的管理规定,但是相对于利率、汇率管理,商业银行有较大的自主权,为了千方百计地增加收入,达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目的,商业银行不得不在收费上做文章。于是乎,该收费的名正言顺地收,不该收费的牵强附会地收,没有收费的顺便搭车收,已经收费的提高标准收。一时间,银行收费遍地开花,互相攀比,水涨船高,商业银行不知不觉地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拿走了钱财,涓涓细流汇成了银行利润的江海,垄断下的经营体制成全了中国的高收入行业。
不论是国家管理的利率、汇率制定,还是银行自主的收费价格制定,都缺乏市场机制的自然调节作用,都是人为主观因素对价格的控制,而不能客观地通过价格正确反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的本质。缺乏市场化的价格机制,造成了价格制定的两个极端,从根本上抑制了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进程,其弊端在于价格不能体现资本价值,制约了资本依据价值规律充分地,合理地进行流动,从而使资本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僵死的价格机制极大地束缚了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的手脚,不能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合理地配置资源,不能利用价格杠杆调整供求平衡,不能根据自己的特点突破同质竞争的困境,更难以体现商业银行的市场运作水平;而在收费价格的制定方面,商业银行既没有根据有关收费业务的成本和服务内容制定科学的费用核算体系,又没有就有关收费项目进行严格的论证,而是简单地根据交易次数和账户最低限额收取费用。这就难免存在收费项目选择的随意性和收费金额的不合理性。有人简单测算过有关银行小额账户收费比率,结果是年收费金额是年存款利息的好几倍,试问这样的价格导向是基于银行账户管理的资源投入,还是针对小额账户的惩罚性收费?难怪近年来关于银行收费的种种议论不绝于耳,有的甚至诉诸于法律。缺乏市场机制的价格扭曲必然会带来市场的强烈反应,既对银行的信誉和公信力造成危害,又对决定银行市场基础的客户关系造成损害,的确是一件得不偿失的错误选择。
由于缺乏价格制定的市场机制,导致了商业银行市场运作的“跛脚”,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了难度。因此,只有从体制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建立健全和完善市场化的价格机制体系,使价格真正成为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杠杆工具,才能使商业银行在自主经营,科学决策,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下走得更远。(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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